扬州四季金辉与扬州电视台记者发生纠纷了
杨玲发表于2015-10-10 10:58:09 1#

扬州四季金辉与扬州电视台记者发生纠纷了



《今日生活》记者采访时被“四季金辉”保安打伤,如此嚣张为哪般  

市民蒋女士投诉称在润扬北路“四季金辉”售楼处,预约定了一个房子,发生了纠纷,请扬州《今日生活》的记者进行调查。蒋女士和记者到达现场“四季金辉”发地产的负责人拒绝采访,就在蒋女士和记者准备离开的时候,“四季金辉”四五个保安对记者和蒋女士进行殴打,抬着记者的手脚四肢,把记者摔倒在地,抢走了摄像机的记录卡,话筒和摄像机被摔坏。光天化日之下,“四季金辉”售楼部的保安,到底有什么底气,居然如此嚣张?面对这么恶劣的伤人事件,蒋女士和《今日生活》的记者,一起去了西湖派出所做了笔录,相信西湖派出所,以及扬州警方会给大家一个公正的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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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玲发表于2015-10-10 10:59:11 2#

最新报道:四季金辉物业发布情况说明

最新报道:四季金辉物业发布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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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长清发表于2015-10-10 11:02:39 3#

《转帖》 四季金辉的情况说明

 

2015年9月10日客户张先生在我司购买房屋13#1201室,原价783848元,后与置业顾问协商希望争取更多的优惠折扣,并希望置业顾问以651000元的价格向公司提出申请,当晚签订《四季金辉预约协议书》并缴纳20000元预约金,做房源销控处理,在房源申请期间销售案场不再对外推售该套房源;

经置业顾问向公司申请后,公司认为该折扣不符合市场行情,拒绝该套房源的优惠申请要求,置业顾问于9月15日电话通知客户价格优惠无法实现的结果;提出更换房源或退还预约金的方案;

客户张先生以案场置业顾问说辞不清及自身文化程度不高为理由拒绝承认该预约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并以自己反复看房,投入巨大精力为理由,投诉我司不诚信;反复强调自己文化程度不高,不接受合同文本的法律约束;

10月8日上午10时左右,某电视台记者盛某在张先生妻子及其亲属带领下,

闯入我司领导办公室,在无预约的情况下直接摄像要求采访,在张先生妻子故意谩骂我司工作人员情绪激动干扰我司工作人员正常情况解读的情况下,某电视台记者盛某进行选择性摄像;

盛某在查看《四季金辉预约协议书》后直言开发公司确实没有法律过错,但在人情世故上有不妥,消费者有权予以情绪宣泄,我司工作人员质问记者盛某,为何在事理如此清晰的情况下仍要进行诱导性舆论施压,其栏目《今日生活》作为反映民情和舆论监督的媒体平台,应该要公平公正的解读社会、解读事实,而不是激化社会矛盾,挑动群众斗群众,破坏来之不易的社会和谐,在事情是非如此清楚的情况下仍要做偏向性的报导,其动机何在?

据了解,该媒体正在和四季金辉竞品楼盘进行密切的房产销售电商合作,由于9月份四季金辉销售火爆,该媒体平台所参与的电商楼盘项目销售受阻,故谋划采取舆论抹黑的媒体形式丑化四季金辉,降低其社会美誉度,借机希望客户分流到其所代理的电商合作楼盘;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作为一家有政府背景的为人民发声的官方媒体,应该要为社会稳定、和谐作宣传,揭露社会丑恶现象,弘扬社会正义,而不是以社会公器谋个人商业私利,对于如此的社会舆论的监督,我们认为:不接受也罢!

关于双方在沟通过程中产生的肢体冲突,已由当地司法部门介入处理,是非黑白自有法律仲裁,就此事我们作如上说明,只为还原一个事实;后续动态,我们将继续保持关注,并向社会公开相关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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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优发表于2015-10-10 11:12:32 4#

【一看吓一跳】四季金辉,三年出了多少事?

转帖自: <今日生活>微信

昨天我们记者去采访的时候,对方并不肯出面说明情况,还采取了那么极端的暴力方式,来对待购房者和记者,实在是让人想不通啊。我们记者家来之后,就在资料库和网络上,对“四季金辉”来了一次大搜索,结果搜出来的内容吓了我们一跳,四季金辉是2012年进驻我们扬州的,满打满算也就三年时间,而在这个三年之中,关于它家的事件还真不少!

 

孙先生:合同上跟我规定 交房的时候 水电煤气要给我开通 我现在去开通了 煤气(燃气)公司跟我讲 开通不了 (是你一家还是整个小区都没通)整个小区都没通

庄平 扬州金辉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为什么燃气这一项单独有问题 是因为我们和燃气公司的沟通出了一点问题 (但你有些东西还没做到位 怎么可以交付呢 所以业主这方面心里有点(落差)) 刚才让我们外联老总跟燃气公司沟通过了 燃气公司两三天就能给我回复

 

这是今年四月份,我台《关注》栏目报道的四季金辉交房纠纷,交房的时候,燃气公司这边说,整个四季金辉小区没有登记备案,所以无法开通燃气。交房不交燃气管道,你说说看,这个什么交法子呢。好,这个事件我们姑且叫它“燃气门”,底下这个呢就是“环境门”,是去年的时候,我台《新闻女生帮你忙》栏目报道的。

 

丁先生:我们刚买的时候 它中间的绿化宣传 沙盘上是小桥流水 景观很好 售楼小姐跟我们讲的 是灌木 乔木从山上直接移植过来的 都不要修剪的 很漂亮的 但是在三个月之前 他把这个沙盘上 整个 最大的景观 都变成大草坪

售楼处工作人员:(他们说 买房的时候这边宣传的是 中间是做一些景观的 是不是这样宣传的)没有(当时是怎么跟他们说的)阳光大草坪(就直接说了是草坪吗)对 我们从宣传 所有置业顾问跟所有业主的承诺都是阳光大草坪(那为什么大家会有这么大反应 如果你们说的是草坪 现在是草坪 大家为什么要有意见呢)对于这个问题 我不做正面解释

 

如果退一万步说,刚才说的“燃气门”、“环境门”,这些纠纷都是沟通不畅、对接失误,那底下这件事情,就明显是四季金辉的工作人员,在售房时候玩猫腻了。2013年,我台《关注》栏目就报道一起四季金辉“办假证”的新闻。

 

小赵(马赛克):给你办一个假的离婚证明 就是让我通过假的离婚证明 办到首套房的优惠政策 当时肯定很心动啊 我觉得开发商做这个 真的是不太负责任的 它这个骗贷行为 表面上好像是在帮我 争取到购房的优惠 心里想想 这个东西 没出事也就算了 出了事 你说怎么办呢 吃亏的还是我啊

 

当事人小赵是一家企业的员工,在市区有一套婚房,后来他打算给父母再买一套房,但按照国家规定,名下有房的人在购买二套房的时候,需要首付六成房款,当时四季金辉售楼人员就跟小赵出了办假证的主意。为了核实事件真伪,我台《关注》记者进行了一次暗访,四季金辉售楼人员是这样跟他说的。

 

四季金辉售楼处工作人员:那这样子 给你办个离婚证明 再打个单身证明*婚姻证在网上都没有统一的联网 所以查不出来 联网的话 我们都不会钻这个空子 我们跟你办 不要你们劳神 我只收你一个成本费就行了 大概多少 300块钱一个证 你到外面办 2000块 因为几个中介跟我是朋友 长期合作的 对啊 *

扬州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离婚证属于国家机关的证件,售楼处的这种行为属于伪造证件罪,而消费者因为是既得利益,并且在双方默认的情况下,因此也属于共犯

 

“假证门”事件曝光之后,住建部门对四季金辉也进行了处理,开发商这边呢也进行了内部处罚。本来经过这一趟之后,大家以为四季金辉这边要吸取教训了哎,哪个晓得,今年9月份的时候,又发生了“打人门”事件。

 

刁先生(马赛克):头疼 呕心 想吐

华女士(马赛克):全身又酸又疼 20几个人围攻我们三个人

 

事情的起因,是刁先生2014年在四季金辉定了一套期房,今年7月份拿房子的时候,由于房子靠近铁路桥和高压线铁,刁先生这边呢就跟四季金辉产生了纠纷,双方约定9月3号跟刁先生再次沟通。哪个晓得,当天下午三点,夫妻俩上门的时候,遭遇一群不明身份者的暴打。

 

(手机视频)不是约我们来到嘛 现在缩起来了干嘛 你们都是上有老 下有小的人(不要拍 不要拍)我老婆在地下

刁先生:身上就是雕龙画凤的那些(人)把我们连拖带拽 就是从他们售楼处 一直拖到大门外面 拖了20多米 拳打脚踢

华女士:衣服都被撕破了 皮破掉了 还有全身有酸又疼 头也被他们 用拳头打了一拳

 

而当《关注》记者得知情况,第二天上门进行调查采访的时候,一名保安见状立马锁上了门,很快,还有几个不明身份的人出现,阻扰记者采访。

 

不明身份人员:(机器)关掉 不许开(为什么啊)允许你开的啊(里面人呢)没有人(你们在这边做什么)我们业务员(卖楼的)嗯

四季金辉物业项目经理 孙晓坚:(站在门口那三个人是你们公司的)应该不是 我们的人员属于物业的 都会穿工作服的(那他为什么自称是你们工作人员呢)那我能堵得住他嘴吗

 

看到的啊,其实这差不多是昨天业主被打事件的翻版,唯一不同的就是,当天对方还没有对记者下手。在我们昨天节目播出的同时,也有市民通过微信微博,向我们发来了视频,说她几天前在四季金辉拿房时,也被对方“修理”了一顿。被打的业主姓毛,她拿房的时候发现,图纸上主卧室飘窗变没有了,就想跟开发商要个说法,没想到遭遇了保安的围攻。

 

毛女士:拳打脚踢 一拳下来 把我这个鼻子打个骨折

四季金辉物业负责人:她扰乱我秩序 我不好经营啊 就打人了 发生矛盾也不叫打

 

从2013年到2015年,仅仅是三年时间,仅仅是不完全统计,四季金辉就出了这么多事情,从“假证门”到“打人门”,四季金辉的解决问题的“手法”是越来越直接,一趟两趟的,感觉都已经习惯“用拳头说话”了,打了业主、打记者,底下还要打哪个呢?我看此风不可长,更不可纵容,司法机关应该尽快做出处理,让打人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扬律师事务所 陈峰:保安确实违反了治安处罚的相关内容的话,是需要受到治安处罚的,按照治安处罚法,来处理相关的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虽然承担了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也是要承担的,就是所有损害的后果,包括人身包括财产,所遭受的后果,财产损失,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都可以向对方主张权利。

 

陈律师说得很明白哎,根据被打人受损害的轻重,打人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者治安处罚,那昨天打人的保安,现在有没有找到呢?西湖派出所又是怎么处理的呢?我们记者上午的时候,又找到了处理这起案件的当事警官。

 

西湖派出所 张警官:有两个保安,我们在第一时间,就把他们带到了派出所,进行调查,保安到了现场以后,也承认,和记者发生了肢体冲突,导致记者的摄像机被损,他的存储卡被保安拿走了,经过我们连夜做工作,保安在当晚11点,将摄像机的存储卡,交至我们派出所。

 

旁的话,我也不多说了,西湖派出所的各位警官,你们辛苦了,只是请你们还要抓紧,因为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市民朋友们都在等你们的调查结果呢,人证,昨天现场目睹打人经过的市民多得很,在昨天节目头也播过他们的证言;物证,被损坏的摄像机、话筒,被抢走的记忆卡都在你们所头;我再说一句四季金辉售楼处十字路口,还有一个治安探头跟一个交通探头,所以昨天打人的一幕,监控的也肯定会有。打人的几个保安,你们也很容易找到,怎么处理,希望能给所有电视观众、所有扬州市民一个交代。就这起事件,我们也欢迎更多的市民朋友,扫我们微信二维码,在微信平台上,一起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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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优发表于2015-10-10 11:14:03 5#

【后续调查】四季金辉保安打人 预售合同猫腻何在?保安公然打砸抢 治安处罚少不了 !

转帖自: <今日生活>微信

详细报道!6点《今日生活》!

昨天我们跟大家说了这么一桩事情,位于润扬北路的“四季金辉”售楼处的保安,青天白日之下,竟然玩起了打砸抢,出手打伤购房业主和记者,砸抢摄像机和话筒,抢夺并藏匿摄像机储存卡的恶劣事件。

围观群众:一起拍下来,直接曝光,把记者打下来了,保安打人,是保安打的,抬住记者抢东西,抢机器,你们记者在地上都爬不起来了,摔了大概有四五下,我们在那边看到的。

当事人 蒋女士:他(保安)就把我朝花池一推,结果我的牙撞到花池上面,全是血,然后保安把记者推到地上。

 

我们记者是接到了蒋女士的求助电话,说的她在“四季金辉”楼盘买一套房子,现在和销售人员有些地方谈不拢了,希望我们去做个调查,于是我们记者随即前往,但当我们记者拍摄完之后,就发生了上面这一幕。

 

蒋女士:他要强迫把记者机器里的东西删掉,然后重新接受采访,你们记者说删不可以,但是同意接受采访可以,当时他不让你们记者走,把你们摄像机屏已经弄划掉了。

蒋女士的姐夫:(他为什么要抢这个机器呢)抢里面的卡,伤害他的利益了。

 

昨天这个片子播出之后,很多观众给我们发来了微信进行评论,可以说是相当的气愤,说四季金辉的保安太嚣张,光天化日在大马路边上,就敢打人,还有不得王法啦,也有部分网友很好奇,说的很想看看他们要抢的储存卡里头,究竟有什么内容,让他们这么害怕公开,但这张卡已经被抢走了,我们只好请到了昨天的当事人,让他们把事情复述一遍。

 

张师傅:孩子27岁了,谈个对象,不得房子也不行,我就说咬住牙买一个吧,像这个60几万还能认可,便宜一点。

 

说话的这位,就是准备在四季金辉买房子的张师傅,昨天被打的,是陪他一起去的小姨子,张师傅是仪征大仪人,在扬州看了很多的房子,也在很多楼盘留了联系方式,9月头上,当时四季金辉一位叫吴警的售楼顾问,给他打了电话。

 

张师傅:这个房子,当时是78万多,销售员告诉我,打折下来可以优惠到13万,等于65万1成交,我觉得这个价格蛮划算的,相差十几万块钱呢,两个人苦一年工资都苦不到。

 

张师傅跟自己的妹夫一商量,9月10号当天晚上,就交了2万块钱,签了楼盘拿给他的“四季金辉预约协议书”,协议书上也写得很清楚,“乙方预约四季金辉13幢1201室,申请以651000元成交”,等到9月15号,张师傅拿到协议书去买房子的时候,对方告诉他,房子买不到了。

 

蒋女士:他不肯跟你签协议,他说这个价格不卖了,给我两套方案,一套方案是你换房子,换12栋1404的房子,你说我能买这个房子啊,我买给孩子结婚的房子,买个1404的房子,当时我说我不要,我还要我的这个房子,他说如果你必须要13栋1201的房子,就要给71万几,接近72万。

 

张师傅一家一听到这个说法,懵掉了,赶快拿出之前签订的“预约协议书”,让四季金辉楼盘给一个说法,但是很不巧的是,但是在协议上签字的销售顾问和销售经理,都已经不在这里工作了,一个礼拜不到的时间,两个人都不见了。

 

张师傅:销售员还有签字的戴总,都不在这边了,哪晓得真解雇假解雇,只有他自己知道。

 

既然协议上写了,房子按65万1成交,四季金辉楼盘临时变卦的做法,是不是属于违约呢,我们也带住张师傅一家,来到了大扬律师事务所,请到了我们陈峰律师,帮张师傅分析下情况。

 

大扬律师事务所 陈峰:如甲方最终以65万1签出售给乙方,乙方所缴纳的诚意金转为定金,就是他还有一个前置的审批程序,并在2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办理正式的认购手续,这是第二条的条款,上头加了一个如果。这份协议只能说,叫意向性协议,不能是最终的协议,对房屋的坐落,对房屋的价款,只是双方的一个意向,不能成为一个最终的合同的一个结果,作为购买人来说的话,也不能说以这份协议,直接要求开发公司,也就是金辉置业公司,直接履行这份协议的确定内容,也就是双方确定的房屋和价款。

 

陈律师说得很清楚啊,这份协议只是对张师傅有要求,要求他先掏2万块钱出来给“四季金辉”,而并不能要求对方以65万1的价格卖13栋1201的房子给张师傅。一般不得法律专业知识的人,还真是不可能看透当中的玄机啊。

大扬律师事务所 陈峰:也有履行条款,履行条款是什么,第一你要付足2万块钱的诚意金,给对方,证明你已经预定约定这个房屋了,第二个,如果甲方不同意以这个价格卖这个房屋给你的话,你们双方可以解除这份协议,解除协议的后果,上头也有约定,他要把你之前给付的2万块钱要退给你,如数退还。

 

你看就这么大的事情,我们记者也只是想客观报道下子,没想到,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更多大家可以到 扬州今日生活微博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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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玲发表于2015-10-10 11:16:59 6#

这年头,什么人都有,估计也不是偶然现象

这年头,什么人都有,估计也不是偶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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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静琪发表于2015-10-10 11:19:09 7#

我看最后还是看,西湖派出所处理结果吧。

我看最后还是看,西湖派出所处理结果吧。

这里面肯定有过错方。不能现在就确定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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